今天在回憶來荷蘭前的種種。
當時為了申請獎學金,考三次GMAT(很貴的考試)、寫好幾頁申請書;後來為了申請優惠的學貸,還把戶籍遷到台北市。
很幸運的,都成功申請到了。有了這兩項金援的支持,算一算戶頭的存款還夠用,我就自行把學費跟生活費全額繳清,沒跟家裡拿錢。
接下來開始處理簽證、跟辦事效率不彰的公家機關周旋、買機票、搶學校宿舍。
最後,與交往兩年多的男友告別,飛去九千公里外的陌生國家重新開始。
當年的我,根本不覺得這些有什麼。出國念書本來就是這樣,大家都差不多吧。
可是今天細細回想,我才發現,這一路自己其實走得很孤獨。我是靠著意志力跟行動力,在一年內張羅完所有的文件(和噴掉一大筆錢),遠走高飛。
當年的我才26歲,只是個大學畢業沒多久的小女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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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禁反思,也許是長期處在高壓環境下,以至於我很少意識到自己情緒上的需求。
其實當年的我,需要朋友,需要家人,也需要男友。可是台灣有太多讓我傷心的地方了,所以我跑到遠遠的地方不讓任何人接近。
現在的我看來,26歲的我,有點太堅強了。堅強得讓人心疼。
不知道為什麼,寫下這些的同時,內心有股淡淡的憂傷,眼角濕濕的。可能是近期經歷不少壓力,然後又一如往常的自己捱過去。該死的愛逞強到了30還是一樣。
想跟自己說聲辛苦了。妳值得為自己驕傲,值得休息與享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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